辽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改革开放初在省建委内设省“三废”整治办公室,到1980年以来陆续组建省环境保护局、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再到去年组建省生态环境厅,把原来分散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起来,实现了“五个打通”:打通了地上和地下;打通了岸上和水里;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打通了城市和农村;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也就是统一了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逐步构建和形成了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体系。
近年来,围绕落实国家气、水、土污染防治三个“十条”,辽宁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辽宁省加大了拆除燃煤小锅炉和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力度。自2013年以来,全省拆除燃煤小锅炉近两万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4.6万辆,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以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让全省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同时,打响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战,努力消灭劣五类水体;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在全省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为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基础。
辽宁省是全国的重工业基地,工业城市集中,“三废”排放量大,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特别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气、水和土壤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改革开放初期,辽宁省通过产业调整、淘汰了一批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关闭、搬迁和治理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既实现了产业产品升级,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九五”以来,通过推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工业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完善。
经过不懈努力,辽宁省开展一系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了各城区之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实现了“三个转变”,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建设美丽辽宁的行动不断升级提速,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辽宁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为良好,人民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中的获得感、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国家考核辽宁省五项水环境指标,2017年除1项地表水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没有达到国家指标外,其他4项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全省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有力地保障了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盘锦市大洼区获评全国首批生态示范县,大连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