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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地农房抵押贷款不再延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7  来源:农村新报  浏览次数:82309
内容摘要:12月25日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期限今年底届满后,拟不再延期。截至今年9月
 

 

12月25日从湖北农业农村厅获悉,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期限今年底届满后,拟不再延期。截至今年9月底,湖北省试点“两权”抵押贷款余额29.4亿元。

2015年,湖北省钟祥市、黄陂区、夷陵区等10个县市区,先后被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宜城市、江夏区被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据新华社12月23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关于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告指出,农地抵押贷款全面推开条件已经成熟,但农房抵押贷款因农房流转和处置面临较大障碍等问题,未形成有效闭环。下一步,对农地抵押和农房抵押贷款宜区别对待。

据悉,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在修订,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如顺利通过,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法律障碍基本消除,人民银行将及时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的抵押条件、贷款管理、风险处置和配套措施等问题,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全国推广工作。

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拟纳入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大盘子统筹考虑。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上,再视情考虑物权法、担保法修改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稳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

“湖北省参与试点近3年,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具有湖北特色的改革之路。”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表示。

农民融资难,难在缺乏有效的抵押物。2012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提出“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理念,这一制度设计,将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开,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打开了政策之门。

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鄂州等相继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提供登记、发布、交易、鉴证等服务。目前,全省搭建市、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个,线上办理交易1006宗。

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模式,让“两权”抵押更加科学化、合理化。黄陂、钟祥等地利用农村信用档案信息发放“信用+‘两权’”抵押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并通过“贷款+保险”模式,最高贷款金额可达1500万元,较好满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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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1227/63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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