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吉林省“‘今冬明春’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长春召开。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吉林省从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开展“今冬明春”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推动冬春季水环境质量改善。
据悉,2018年1月至11月,吉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在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占比下降13.8%,劣五类水体占比上升2.8%。吉林省1月至3月份水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恶化。
此次专项行动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吉林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共同参与,围绕“四个重点”、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紧盯城镇污水处理厂,确保稳定达标运行;二是严格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工业污染负荷;三是全面开展河道清查,确保河道及沿岸没有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四是规范畜禽养殖业管理,确保产生的粪污不直排入河。
发布会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行动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严格落实“河长制”,保持河道清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污染设施管理,坚决遏制冬春两季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为2019年吉林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