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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贯彻落实国家农垦改革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6  来源:农业网  浏览次数:81032
内容摘要:11月19日,江苏农垦首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分类、分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在盐城市大丰区行政服务中心颁发,东坝头农场成为江苏农垦全垦

11月19日,江苏农垦首家国有土地使用权分类、分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在盐城市大丰区行政服务中心颁发,东坝头农场成为江苏农垦全垦区18个农场首家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分类、分宗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场。

本次东坝头农场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将进一步明确江苏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等,对维护江苏农垦合法土地权益,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创新农垦土地管理方式,显化土地资产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江苏农垦集团公司联合江苏省国土厅、财政厅共同印发了《江苏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苏国土资发﹝2017﹞271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江苏农垦实际,由省国土厅、省不动产登记局指导垦区土地确权工作,具体技术服务由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本次项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积极与农场所在地国土局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到工作有安排、人员有保证、资金有着落、质量有检查、任务有落实、结果有成效。

目前,临海、新洋、海安、东辛、宝应湖、云台农场已完成农用地、未利用地分宗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淮海、岗埠、江心沙、白马湖已完成农用地、未利用地分宗确权登记发证审核。其余农场已完成场域范围内权籍调查,正在为保护农垦土地合法权益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沟通协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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