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法院结合社会治理要求及法院工作特色,常态化开展法官进村、司法宣传、诉调对接、案后回访等工作,助推乡村治理。
一是联村法官进村。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派27名法官担任龙岗乡、大由乡、屏山镇辖区27个村居法律工作者,在辖区村居悬挂法官公示牌,发放法官便民联系服务卡,每月到所联系的村居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天,包括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宣传、指导调解、提供咨询及协助村居处理法律事务等。各基层法庭在法庭驻地、各巡回审判点公布法官热线电话,方便村民及时拨打电话联系法官,及时帮助村民答疑解惑。
二是司法宣传为民。制定司法宣传进村任务分解表,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赔等案件,安排各业务部门定点深入村组、乡居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效果。选派19名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处理矛盾纠纷,提高学生法治意识。2017年以来,该院进村开展巡回审判45次,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7次,为村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余份。
三是诉调对接分忧。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畅通法院与乡镇、村委、社区之间的部门联动,建立调解、执行、维稳三项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参与乡村社会风险化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17年以来,该院与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共同化解矛盾纠纷236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59份。
四是案后回访倾听。按照“立制度、搭平台、通民心、促满意”的工作思路,该院逐案落实案后回访当事人工作,带着发现问题的目的,倾听法院工作意见,源头化解不稳定风险,强化干警作风建设。通过问题整改及建议意见的采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近年来,该院案后回访当事人满意率常年保持在95.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