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新疆近百种农产品扶贫展区亮相 助力产业扶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8917
内容摘要:连日来,宋海彬在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忙个不停,整日里的销售、洽谈让他倍感兴奋。宋海彬是新疆阿尔斯兰农业发展有限
 

 

连日来,宋海彬在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忙个不停,整日里的销售、洽谈让他倍感兴奋。

宋海彬是新疆阿尔斯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次参加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他将展位选在“三州三区”农业扶贫展区,希望通过展销对接促进农民脱贫增收。

此次农产品交易会,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了南疆四地州12家企业参加扶贫展,对南疆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行现场展示和推介。

12大类91种农产品打“扶贫”牌本届交易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设立了农业扶贫展区。专门开辟农业扶贫展区成为本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一大特色。

新疆展团聚焦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围绕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特色资源,突出产业发展,集中展示和田玫瑰、策勒红枣、皮山石榴、叶城核桃、莎车巴旦木等12大类91种产品。

展会期间举办的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型公益活动上,来自新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的代表带着当地优质农产品,与湖南红星农贸批发市场、永辉超市、每日一淘、家乐福等十多家采购商面对面,实现“土特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以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

莎车县现场达成巴旦木采购量38万吨。莎车县副县长张林贵介绍,莎车县巴旦木种植面积现已超过90万亩,如今巴旦木产业形成了果、乳、蜜、油、酒等高附加值产品于一体的“甜蜜产业链”。

“如今,巴旦木正成为农民脱贫攻坚和增收致富的‘摇钱树’,也希望大家能与我们一起携手做大做强巴旦木产业,助力农民脱贫致富。”张林贵说。

和田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张玉宝对策勒红枣进行了推介。

张玉宝介绍,截至目前,策勒红枣面积已达15.86万亩,挂果面积14.60万亩,产量2.93万吨。随着红枣规模的不断扩大,产量的迅速增加,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越来越显著,红枣正在成为农民收入增长中的新亮点和希望产业。

“展会+扶贫”打通农民脱贫“最后一公里”。

“这是来自帕米尔高原的黑枸杞吗?”11月3日,在新疆斯姆哈纳志成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展位前,五六位市民将该合作社负责人刘斌汉团团围住,问个不停。

“这是‘农产品+精准扶贫’的创新结果,将黑枸杞打造为高端产品,不仅倡导的是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农民也能更快地脱贫致富。”刘斌汉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黑枸杞外,刘斌汉此次还带来了玛卡、小麦胚芽。

刘斌汉告诉记者,现在黑枸杞、玛卡、小麦胚芽等“土特产”已作为高端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广州等地。

“合作社平均年收入100万元,农民年收入也在四五万元,这些农民均走上了脱贫致富路,不仅有了车,还在县城买了房。希望今后继续通过展会这种模式,帮助农民将产品卖到更远的地方。”刘斌汉说。

皮山县皮亚勒玛乡的石榴在交易会上亮相。近年来,该乡大力发展石榴产业,全乡农民来自种植石榴的收入达到总收入的70%以上。

随着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举办,远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皮亚勒玛乡的村民买买提?吾普尔激动不已,他从未想过自己种植的石榴能在这样一个国际性农产品交易平台上展示。

“我种了5亩甜石榴,每年有六七万元收入,靠种石榴,家里脱贫了,如今日子过得像石榴一样红红火火。”买买提?吾普尔高兴地说。

不仅如此,在交易会上,自治区农业厅还为扶贫展区新疆馆参展企业提供线上展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真正做到“一站式”产地直销,让新疆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打通农民脱贫增收“最后一公里”。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新疆近百种农产品扶贫展区亮相 助力产业扶贫”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1105/6287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