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编者按1041号),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进入了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要求的新阶段。
“特色”的概念终于明晰了
《通知》指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两个概念,特色小镇是非镇非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政建制镇的排头兵和经济发达镇升级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两批小镇名单是403个小城镇,不是特色小镇。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96个小镇名单包括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两类,但没有严格区分。《通知》附件事实上是对小镇建设的量化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
相关的政策文件看三个就可以了
《通知》中提到了小镇建设的两个重要文件,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因此,要了解小镇建设政策,仔细研读《通知》及上述两个文件基本就可以了。
奖补资金不能“空手套”了
《通知》明确指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由“命名制”转向“创建达标制”,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奖补资金将“由事前补贴转为事中事后弹性奖补”。这意味着在“命名制”思维导向下“空手套资金”的路子走不通了,意味着等待国家资金到位再启动的概念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主体将悄然离场。
“政银对接服务平台”终于搭建了
《通知》明确指出要“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以后小镇建设者可以直接和国开行、农发行、光大银行的省行直接对接了。各级政府要主动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尤其是省级政府发改部门要积极作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积极收集小镇建设信息,引导金融机构逐年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
已经发布的特色小镇要开始优胜劣汰了
《通知》明确指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要由“多而广”转向“少而精”,在典型案例申报中规定每个省的数量不多于2个,也就是说典型案例可以是0个,可以没有,但不能任意多报。按这个申报速度,未来3年的典型案例也很难超过200个,每年大概50个左右,这与原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提出3年打造1000个特色小镇的目标差距较大。
《通知》明确指出要对“已经公布的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两批403个特色小城镇”“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并要求“适时公布整改名单,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创建名单以外的小镇和小城镇”也要“加强监测”“动态公布警示名单”。这个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巩固纠偏成果的需要,也是促进小镇建设回归正道,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正道。
创建特色小镇建设更强调地方营商环境了
《通知》指出“立足各地区比较优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发展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培育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优化供地用地模式”,“推行特色小镇项目综合体立项,允许子项目灵活布局”。这意味着,在小镇建设中,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才是发展的关键,政府要在土地、资金、配套等方面积极行动,出实招,出服务,出成效。
小镇经济的思路更强调“产业立镇”了
《通知》指出“坚持产业立镇”“以引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并将“宜业”放在了“宜居”“宜游”之前,将“经济发展”放在了“公共服务”“绿色生态”之前。这意味着小镇建设必须以产业建设为核心,并兼顾“宜居”“宜游”,而不是相反。这在某种程度上驳斥了小镇建设就是打造旅游休闲目的地、就是打造公共服务综合体、就是新型产业地产的错误说法。
申报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了
《通知》指出,2018年9月开始,小镇申报工作已经完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在发改部门由下到上逐级申报第一批典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12月底再申报一批。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光大银行总行将开辟绿色通道,在2019年1月底完成评审和融资服务,落实相关政策性资金。以后,每年12月都会申报一批小镇,包括整改名单和新创建名单。
特色小镇的建设更强调高质量发展了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通知》指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要以规范纠偏、典型引路、服务支撑为重点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未来小镇发展的重点是巩固纠偏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