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五部门制定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1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浏览次数:8931
内容摘要:发展改革委11月1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
 

 

发展改革委11月1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

《指导意见》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对流域水质的污染显著降低。其中,重要河流湖泊、水环境敏感区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要求。农田污染治理方面,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重点任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一是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加大重点地区治理力度;二是综合防控农田面源污染,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三是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五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庄干净整洁。

《指导意见》还强调,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领域。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政策,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农业节水工作力度。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五部门制定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意见”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1101/6283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