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衡阳市返乡青年周波成电商扶贫“网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中国青年网  浏览次数:8917
内容摘要:天猫双十一即将来临,湖南省衡阳市和平乡的周波正在准备线上的促销活动。这位皮肤黝黑的80后青年,如今已为大学生、下岗职工、被
       天猫双十一即将来临,湖南省衡阳市和平乡的周波正在准备线上的促销活动。这位皮肤黝黑的80后青年,如今已为大学生、下岗职工、被征地农民等提供就业岗位20个,帮助村民销售农产品162.5万,从打工仔变成当地的电商达人。

初中毕业不久后,周波来到一家农产品干货店打工。勤奋好学的他很快上手,成为批发市场的业务能手。做店员的这段日子,让他对各个地方的农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之后,周波用自己的积蓄开了个小店,自立门户从事农产品批发及销售。2009年,周波的年销售额突破50万元,并成为省内几家大型超市的供货商。

为了能找到更好的货源,他自己到新疆贵州云南等地区考察,与当地农户签约种植。此外,周波回乡创业也得到了乡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的帮助下,周波有了自己的厂房。经过一番精心筹备,2014年11月,“波哥农场”食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迅速打开局面:成功入驻晶珠广场、连卡福、人人乐、步步高等几家高端精品超市,还在长沙和广东东莞开设了办事处。

2015年,“波哥农场”产品覆盖了湖南、广东两省的大型商场,建立了配送中心,扩大了生产规模,还取得了国家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近年来,凭着原生态、品质化的保障,企业年销售额逾2000万元,并荣获了2018年度“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称号。

2018年,周波参与电商扶贫工程,率先成立电商扶贫服务站,仅2018年上半年就以萝卜收购加工销售帮助当地贫困村民销售农产品67万余元。

他告诉记者,他以高出市场价进行收购,让农户每亩萝卜可增收1000多元,再将收来所有萝卜进行加工精制,最后通过“天猫”平台和超市卖到全国各地。目前,越来越多村民主动找上门让周波帮助其销售萝卜等土产品,如今通过他的电商平台,已与132户贫困户合作,帮助贫困村村民销售农产品上行总交易额约为1528万元。

家在湖南省衡东县90后电商老板谷留新,曾是广东佛山一名打工仔。2015年,在工作中他看到了宠物行业的商机。当年,谷留新就回乡创业,在衡东县开办宠物服装车间,通过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

谷留新说,他的公司从两三个人、两三台缝纫机起步,发展到3个分厂、200名员工。员工大多是45岁以上的农村妇女,他们原来种田种菜或者在学校附近陪读,现在每月能有2500元至5000元的收入。

2017年,该公司营业额突破3000万元,产品销量在淘宝平台上同品类中排名前列。

距离衡东县城20多公里的莫园村,80后返乡青年、党总支书记段凯,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网红”。

2017年,他邀请瑜珈美女到农田里拍视频短片,点击量达到“10万+”;他策划百名志愿者参与的公益活动,在网络移动平台上进行现场直播。

作为党总支书记的段凯当“网红”,为的是推销莫园村的茶油、红米等农产品。哪户村民有销路发愁的产品,段凯在数十个微信群里“吆喝”一声,很快就能销售一空。今后,段凯计划创建专门针对家庭主妇的微信群,售卖村民们腌制的萝卜干、干豆角、蕨菜。

他按照生态农业的方式种植红米,高品质的产品获得消费者认可,在网上每斤价格卖到近20元,比传统稻米价格高出好多倍,这让许多原本嘲笑他“书呆子气”的村民“惊呆了”,他们很快接受了段凯的生态农业理念。

团衡阳市委负责人介绍,当地像谷留新这样有志于农村电商的返乡青年不在少数。很多年轻人回到农村,带来了新技术和新思路,也激发了乡村活力,不仅带动了乡村农产业的升级,也助推了当地的脱贫工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衡阳市返乡青年周波成电商扶贫“网红””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1031/6281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