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正在“三权分置”的细节上设置更为清楚,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更加明确和具体,对集体、农户和第三方的利益关系与权责划分更加清晰。
什么是“三权分置”?“三权”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现在农村里很多人都往城市发展,导致农村大量农田闲置,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拥有土地的农民可以把自己的田地承包出去,这样既不会造成资源浪费,自己也能得利。
“三权分置”给予了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田地权利,深化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三权分置”的实施激活了大量“沉睡”的农村土地资产,同时也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村的发展,利于城乡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