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发布《苏州市吴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相关农业扶持政策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进一步推动吴江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王健男介绍,前期,区农委对近两年来出台的农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将其分门别类列入《细则》之中,涵盖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主导产业、农业机械化、农业结构调整、生态补偿、畜禽废弃物处理、农村绿化等方面。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根据《细则》所列出的操作流程进行申报,并享受一定奖补,过去相关文件规定与《细则》不一致的,皆以《细则》为准。
王健男说,《细则》的汇编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农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同时为广大农户、农企、农业经营组织查询、申报相应扶持政策提供了便利。“有意申报相关扶持政策的个人或集体,只需按照《细则》中写明的流程操作即可,并且奖补内容也都清楚标注了能够获得什么样的优惠、拿到多少补贴,申报者可以提前做到心中有数。”王健男说。
此外,《细则》还就扶持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严格要求。其中明确指出,申请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收回已拨付资金,两年内取消项目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其申报资金的资格。
王健男提醒,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使用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落实的,除如数扣回区财政拨付的资金外,相关部门将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单位给予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