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秃山浊水变瓜果飘香,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先后5次到长汀调研,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长汀牢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谱写了一支漂亮的生态文明新曲。
循序渐进,功成不必在我
水土流失治理是一个长期存续,不进则退的过程,需要每一代人持之以恒,不懈奋斗。按照这一理念,长汀先后出台加快生态家园建设、林业生态强县建设等多个实施意见,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多个规划方案,为长汀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战略设计。
在制定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重建的相关政策时,长汀十分注重科技投入,开发出了一系列先进治理模式,其中既包含封山育林和荒山造林等传统治理和保护模式,又因地施策,提出“反弹琵琶”理念,探索出低效林改造、等高草灌带、草灌乔混交、小穴播草等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治理模式。
针对生态治理面临的科技难题,长汀县与中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崩岗类型划分与经济型技术集成、生态高值农业符合模式示范等联合研究。探索和应用推广水土流失治理新模式、新技术,制定《红壤丘陵区水土保持治理标准体系》7个基础标准和9个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国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保持标准的空白。
统筹推进汀江流域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同时,长汀县还开展了“六清六美”乡村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农村“改水、改电、改路、改厕、改圈”,推动逐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国家湿地公园1个及美丽乡村97个。
多方并进,凝聚治理合力
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初始阶段,由于社会力量孱弱,当地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比如,在推进“柴改煤”时,县机关单位、乡镇和国有企业等率先使用煤炭而放弃木材,为“柴改煤”的全面铺开奠定基础。实行山林经营权一定30年不变,谁种谁有、谁治理谁受益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让群众有了“定心丸”。
随着企业自身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大批企业逐渐参与到长汀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中来。厦门中盛粮油建成的“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中石油帮扶的“万亩水保生态示范林”等,成为企业参与水土治理的典型案例。仅2012年以来,长汀共吸引1.5亿元企业资本,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每个区域都有各自的特色,长汀坚持因地制宜,打造各乡镇水土治理特色产品。濯田镇的女“愚公”马雪梅,将“猪-沼-果”模式进行拓展,绿化了山体并产生最大经济效益。南坑村引进了厦门树王银杏公司,种植银杏2300多亩、5万多株。三洲湿地将以往的火焰山改造成了风光秀丽、流水潺潺、林果连片的生态旅游胜地。
以奖代补等形式,使群众成为治理水土流失的主人翁和主力军。2012年以来,长汀新增经果林1.56万亩,新种植经济作物1.3万亩;新增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改造等各类示范片41个,总面积近5万亩。其中涌现出了“断臂铁人”退伍军人兰林金、造林大户林慕洪等一批水土流失治理的草根英雄。
平衡发展,实现绿富共赢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不是矛盾的对立面,而是相互促进的共同体。长汀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一手抓治理,一手抓发展,在平衡发展中,做足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文章。
治山与治水相结合,通过开展“等高草灌带”“老头松”施肥改造、陡坡地“小穴播草”等针对性治理,变生态系统逆向演替为顺向演替。通过“河长制”,开展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建立上下游成本共担、效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实施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小流域河道清淤疏浚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
治理与保护相结合,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颁布《封山育林命令》,严格“10个禁止”措施,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狠抓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2013年以来累计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2311家,削减生猪产能60万头,拆除面积80万平方米。
发展生态旅游,提升景观格局和景观生态服务功能,打造汀江源头龙门风景区、庵杰-新桥汀江十里生态画廊、三洲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景区,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生态文明旅游观光路线,年吸引休闲观光人数100多万人。
发展生态农业,引导农民发展大田经济、林下经济、花卉经济等生态农业,2012年来,全县建成设施农业2200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27家、家庭农场1232家,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160万亩,参与林农户数2万户,年产值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