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合范围包括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其中,对于中央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方面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物防疫专项资金。水利方面整合为水利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林业方面整合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方面整合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等专项资金。对于省级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业方面整合为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水利方面整合为水利发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林业方面整合为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方面整合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专项资金。
对于涉农基建投资,中央财政涉农基建投资整合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涉农基建投资整合为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农村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
河北省将建立行业内统筹整合新机制,在清理整合涉农资金大专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实现政策目标和任务清单相对应。
建立任务清单差别化管理机制。省、市、县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责,分别根据各项涉农资金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给予市、县不同的整合权限,实行差别化管理。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牧民直接补贴等,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
建立任务清单落实机制。河北省有关部门将结合省级事权,确定全省约束性任务,分解落实中央确定的约束性任务,并从中央下达的指导性任务中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实施任务。河北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将分别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分配涉农资金,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
建立任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任务清单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基建投资两大类,分别由河北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衔接平衡,并会同河北省有关部门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评估,合理调整优化任务清单,及时将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新政策纳入任务清单,根据政策需求和工作成效及时将已到期、不合理的政策移出任务清单,逐步建立任务清单调整优化及退出机制。同时,建立任务清单调整与资金挂钩机制,资金安排与任务清单同步进行调整,为最终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奠定基础。
建立任务清单绩效评价机制。河北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分别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