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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振兴成果落在每个农民身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0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462
内容摘要:郭书田,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1992年离休,离休后继续从事三农政策研究。郭书田说,回顾40年农村改革的经验,农村的巨大变化
 郭书田,原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1992年离休,离休后继续从事“三农”政策研究。

郭书田说,回顾40年农村改革的经验,农村的巨大变化是一场尊重农民意愿、解放思想、纠正错误理念、改革违反客观规律的僵化体制、释放生产力的革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仍然要继续解放思想,排除障碍,全面深化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长效机制。

郭书田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有量化指标,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五级分层,逐级抓落实,最后将成果切实落实到每个农民身上。一是按照中央确定的三步走路线图,提出分阶段量化任务。要分全国与地方(包括省、地、县、乡)两个层次,来确定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任务。二是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为2.7∶1,依然高于1978年2.5∶1的水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应低于1978年的水平。三是缩小城乡差别。除了收入差外,还要在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以及公民权利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在这方面也要有量化指标。四是为缩小农村东中西部区域的差距,应有区别性量化指标。五是对进城的农民工(现有2.8亿人),虽作为常驻人口已计入城市人口,但户籍身份仍为农民,他们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理应享受当地市民的同等待遇。

同时还要从农村经营主体、财税金融支农、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继续发力。

要建立农村多元化经营主体。一是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家庭经营应始终占主导地位,这是由农业生产的自然属性决定的。二是现在的家庭经营已分化为四个种类:一是农业专业户,二是以农业为主的第一兼营户,三是以非农业为主的第二兼营户,四是非农业户。目前前二类与后二类之比为3∶7,在政策上应鼓励与支持专业户的发展。三是规范国内外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运行制度,不仅要吸收农民就业,还要以土地股份形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深化财政、税收、金融体制改革。在财政支出结构上,与农村在GDP总量与贡献率的比重相应(目前农村占近50%,其中农业为8%,工业为22%,服务业为12%)。在税收上应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收取的耕地占用税应全部用于耕地的占补平衡,不得挪作他用。为支持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对涉农企业的税收应实行减免政策。而在金融方面,应改变农村存贷差额流入城市而农民贷款难的局面。同时应支持与农民关联最密切的合作性银行的发展,以使它同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与商业性农业银行形成三足鼎立的农村金融体系,使信用社真正成为为农民服务的合作金融。

完善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改革。由农民创造的村民自治,实现了四大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由此开创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先河,使农民真正能够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但在实践中出现一些违背宗旨的问题,需要认真纠正。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试行向乡里延伸,扩大自治范围,减少行政层次。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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