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水稻和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进行财政补贴的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从2018年起,对全市水稻和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进行补贴。
水稻和油菜保险是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品种,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多级财政补贴和农户自缴构成。近年来,由于农户风险意识淡薄、保费收取困难、农户自缴保费收取方式不规范等原因,制约了全市农业保险的作用发挥。
浏阳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李兵提交了《关于对我市水稻和油菜保险农户自缴部分保费进行财政补贴的建议》,建议市政府取消水稻和油菜保险农户自缴,改由浏阳市本级财政和各乡镇财政承担。
该提案被列为今年市政协的重点提案,交市农业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收到提案后,主办、会办单位联合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多次与委员面对面交流,并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2018年早稻、中稻已收取了农户自缴保费的:凭投保单,缴费凭证,投保花名册,村(社区)、乡镇(街道)、承保公司三方主要负责人确认的面积,由农业局将奖补资金补贴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据实补贴到实际缴费者。
尚未收取农户自缴保费的:自2018年晚稻开始,凭投保单,投保花名册、农户签字的奖补明细,村(社区)、乡镇(街道)、承保公司三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的面积,由农业局将奖补资金补贴到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