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农行全力支持寿光灾后重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3  来源:农村大众报  浏览次数:82731
内容摘要:一家人辛辛苦苦17年挣下的家业,基本上全打了水漂。前几天,山东省寿光市纪台镇铁匠庄子村明亮种苗家庭农场的负责人王洪亮犯了愁
 

 

“一家人辛辛苦苦17年挣下的家业,基本上全打了水漂。”前几天,山东省寿光市纪台镇铁匠庄子村明亮种苗家庭农场的负责人王洪亮犯了愁,突如其来的洪水几乎使他35个育苗大棚和智能温室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年初从农行贷的100万元款,8月初已按期还款50万元,剩下的50万贷款明年2月份到期。现在的他,几乎是一贫如洗了,到哪里去筹集50万元资金归还贷款呢?正在这时,农行客户经理王益增上门告诉他,按照省农行的新政策,受灾农户的贷款可以延期归还,王洪亮乌云密布的脸终于转晴了。

8月份以来,山东省寿光市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河流漫堤决口,全市15个镇(街、区)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总人口达50.5万人。77个村因河流漫堤进水;房屋损坏1811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7771公顷;大棚受灾106709个。初步估计损失近百亿元。为支持灾后重建,农行山东省分行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慕冰提出的“确保灾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网点运营安全、确保金融服务到位”要求,出台多项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寿光灾区恢复生产生活。

农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益虎介绍,面对灾情,我行积极开展灾后重建金融服务。省行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寿光,率先与地方政府对接,全面了解寿光灾后重建工作部署,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方案、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灾区重建。针对寿光灾后最迫切的重建大棚和住房短缺资金,农行潍坊分行将尽快与寿光市政府签约支持灾后重建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支持寿光大棚升级改造工作,推动寿光蔬菜产业上档升级;支持寿光新农村建设,助推寿光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新样板。农行对各级财政紧急救灾款建立了资金汇划绿色通道,随到随办,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救灾资金拨付到位。同时组织专人对信贷客户逐一走访,并对客户所处行业及上下游客户受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准确了解辖内受灾企业、农户的损失情况,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为受灾客户制定全方位金融服务方案。

益虎行长表示,我们正在对寿光灾区实施一系列贷款优惠政策。对原有信用实施优惠政策,允许展期或重新约期,对贷款到期后,因灾确实无力归还贷款的,可展期或重新约期;实施利率优惠,对确属受灾客户的存量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对增量业务实施优惠政策,放开贷款规模限制。对寿光市灾后大棚建设项目贷款、农户大棚建设贷款,以及新农居贷款,在信贷规模上及时足额给予支持。下放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转授权,对潍坊分行转授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增量授信审批权。提高对灾区重建贷款项目调查评估审查和农户贷款审批的效率,实现尽快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农户大棚贷款期限由原来的3—5年调整为10年以上。实施利率优惠,对于灾后重建申请的农户贷款和项目贷款均执行优惠利率。

益虎行长介绍,为提升对受灾农户精准金融服务水平,我们正在针对性创新融资产品。初步设计了“寿光灾后重建新型智能蔬菜大棚贷款”和“寿光灾后重建安居贷款”两款新产品,由政府牵头进行摸底统计,村、镇、市三级政府逐级建档立卡,按照“按揭+融资租赁”“线下+线上”结合模式,农行现场调查,由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确定贷款客户并进行现场调查后,统一导入白名单,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网银等终端自助用款,自助还款。在前期与山东省农担合作推出“鲁担惠农贷”产品的基础上,对寿光市相关业务,将与省农担联合尽调、联合审查审批,担保期限由原来的1—3年最高放宽到5年,担保费率由原来的1.5%-2%降至1%,并由省财政贴息50%。

据了解,农行还将对受灾企业和农户的相关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实行减免。

“不到一周时间,我行工作组成员冒险走访慰问了122户受灾户,安抚客户情绪,宣讲农行政策,并启动救灾应急‘绿色通道’,做好信贷支持服务。”寿光市支行行长江文胜介绍道。目前,对与王洪亮同样受灾的种养殖大户和农户,寿光市支行采取“一户一策”措施,根据受损情况、产业规模、还贷能力等情况,逐户制定灾后复产金融支持方案。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行全力支持寿光灾后重建”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0913/5863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