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不需要专门进行建筑设计的新建二层及以下农村住房,明确相关要求和工程措施。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农村公共建筑,按照建筑法及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专门进行建筑设计,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导则综合考虑农村住房的特点、自然条件以及农村生活生产习惯,在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节能措施的应用和智能取暖的要求。通过导则的实施,指导新建农村住房采用节能措施,提高建筑效能,促进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的实施。
导则还针对保温和智能取暖、新型结构体系应用、结构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要求,同时将引导农村住房设计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健康舒适、绿色生态和节能环保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