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山东省农业厅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省范围内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集中清理,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成立以副省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工作组,在具体工作中将通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指导、对重点线索进行抽查核实、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地方实施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大棚房”发现、查处、整改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认真排查,高标准落实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共同拒绝和抵制“大棚房”违法行为;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特别是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有案不报的地方和人员,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