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新兴县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优势,对资金、管理、技术与信息要素进行有效整合,建立起企业风险先担机制,帮农民将风险“拦于门外”,让农民融于企业发展之中。
为解决农民融资难题,为农民分担资金风险,温氏集团以资金为支点,完善资金保障体系,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其一,温氏集团通过无偿出资方式为愿意升级现代化家庭农场的农户提供30%~40%启动资金,为农户分摊生产扩建风险。以石头冲养鸡场为例,农场主响应企业号召升级生产设备,并按要求进行操作,肉鸡产量翻了3倍,不仅企业获利,农场主也得到了相当于以往3倍的收益。其二,农民在建养殖场过程中,温氏为资金受限的农户提供30%的无息借款,农户可利用日后赚取的利润偿还。其三,生产资料垫付,分担配置风险。“养猪的饲料费用是温氏垫付,出栏后,公司在销售款中再扣除这些费用,如果这一次了亏钱,可以下一次再扣。”家庭农场主范金树说。
为了化解农户的经营风险,龙头企业对农户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明晰责任归属。一是生产经营标准化。企业制作生产经营手册,细化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规范和标准。“现在养猪都有‘新规矩’了,猪舍温度、湿度都有标准。”范金树说。二是责任透明化。农户与企业前期协商明确各生产环节的责任,并通过物联网监测数据实现整个生产过程可追溯。
针对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的难题,龙头企业将农民纳入到自身的生产环节中,通过价格协商、兜底保障,使农民得以进入企业“避风港”。首先,企业在生产前与农户商定价格,签订协议,让农产品地头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在市场价格出现滑坡时,企业支付农民保底收益,收购差价由企业承担。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时,企业还会给予二次分红,与农户分享增值收益。
在新兴县笔者看到,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利用自有资源参与企业生产,确保了农民发展的独立性。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或资金入股到合作项目中,可按股份获得收益。农民拥有土地、建筑等基础设施的处置权,而技术、种苗、饲料等则属于企业,双方既配合紧密又边界清晰。家庭农场主刘新民说:“我投资了50万元建设养殖场,鸡苗和防疫技术属于温氏集团,即使中途退出合作,农场的处置权在我自己手里,企业不会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