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麦,有机猪的养殖有着比欧盟更加严格的标准。例如,有机猪必须在户外大自然中(母猪和猪仔)或有露天的猪栏中养殖(成猪);每只猪包括其户外活动的平均空间不低于2.3平方米(相当于常规猪养殖空间的两倍)。有机母猪必须在有牧场的户外临时猪舍产仔,产仔后母猪与猪仔同住,直至至少七周后猪仔断奶。此外,必须为母猪提供在户外泥浴的条件,因为在天热时,在泥水中打滚来降低体温是猪的天性;在猪栏中养猪时,必须给猪提供户外跑动的空间以及大量稻草。
在饲料方面,有机猪养殖要求其所食用的饲料至少有95%为有机饲料,其中包含有益于猪消化的粗粮饲料。有机农场的土地一般交替进行自由放养猪和谷物耕种,这样一方面保持了土壤的肥力,另一方面确保了就近有机猪饲料的来源。
在丹麦,无论是常规猪还是有机猪养殖都不允许使用催长剂,而对抗生素兽药的使用量更是处在全球最低水平。例如,如果有机猪使用抗生素治疗次数超过一次,便自动丧失“有机资格”变为传统养殖的猪。此外,有机猪养殖期间不允许出现断尾。
这些有机猪养殖的要素每年由国家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多次随机抽查来确保。有机猪从出生、养殖到被屠宰以及最终加工上市的全过程都会在专门的系统中登记,使得整个食品链条可追溯并迅速作出反应,实现“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在制度上,丹麦养猪产业的多方高效协作也确保了农场主参与的积极性。丹麦大多数农场主都是其上游专业公司的股东以及行业协会的成员。这样一来,大公司在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行业信息服务以及以统一价格收购等领域与农场主紧密协作;而行业协会在科研、政策制定以及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等领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