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企业主等“归雁”群体及“归雁经济”已是一种备受关注的时代现象。如何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归雁”回得来、留得下、干得好甚至变身“领头雁”,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各地应冲破思想观念桎梏和利益固化藩篱,构建创新创业生态链,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归雁”对金融扶持的获得感,进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雁阵式”发展。
一是加强产品创新,贴近“归雁”创业的实际需求。贷款品种依据不同“归雁”的能力素质、技术水平、经济状况、创业条件、创业项目、资金需求、信用状况等量体裁衣、度身定做;贷款期限和额度根据主要用途、发展阶段(侧重初创期与早中期)、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适当放宽;贷款方式采用在授信额度内“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贷款利率优惠至浮动空间的下限。
二是加强担保创新,提高“归雁”创业贷款可得性。抵押担保方面,扩大抵押担保的认定范围,积极创造各项动产和不动产的抵押贷款项目,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商品林权、养殖水面使用权、生产资料、自有住房以及宅基地等视同有效抵押物。信用担保方面,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制度环境,包括出台配套法律、设定信用担保机构的入市“门槛”和奖惩措施;整合农村地区的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的信用担保资源;因地制宜成立“归雁”创业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建立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三是加强服务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改进舆论宣传方式,除采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网络等渠道外,还通过典型案例、集中讲座、文艺演出、现场答疑、入户访问、设置金融知识服务站等形式,为“归雁”普及、解读创业金融政策、法律法规、信贷知识等;选拔、培养、储备一批面向“归雁”的金融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队伍,提升其主动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搭建“归雁”金融服务室、取款服务点等平台;开展车载银行、银村合作、定时定点上门等流动性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电子化,发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电子银行优势,改善结算环境,提高结算效率。
四是加强组织创新,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创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微型金融机构;实行创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保险费、营业税、所得税等减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归雁”创业的信贷投入;创设奖惩激励制度,对在支持“归雁”创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进行直接奖励;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出现贷款损失的金融机构按一定顺序和比例给予弥补;规范、引导民间借贷,使其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