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丰宁在全县范围推行冷棚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冷棚种植西红柿规模在3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即可由乡镇会同保险公司确定为保险对象,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费率为8%,保险金额为240.00元/亩,其中:县财政承担80%,种植公司、合作社、大户承担20%。
经有关部门和企业事先测算,丰宁冷棚西红柿生产成本为1.20元/公斤,正常年产量为7500公斤/亩,确定2017年西红柿保险目标价格为1.60元/公斤,保障收益为0.40元/公斤。保险期限选在冷棚西红柿上市旺季,6月15日至9月30日。自6月15日起,以一周内当地销售价格(不含运费)为一个价格结算周期,保险期限内各价格结算周期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销售平均价格,作为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理赔判定较为简明,售价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高于目标价格时,则不承担保险责任。西红柿售价在1.20-1.60元/公斤时,保险公司按价差履行保险责任;低于1.20元/公斤时,保险公司按保障收益0.40元/公斤履行保险责任。
2016年,丰宁县西红柿上保险面积2100亩,平均售价低于0.60元,年底每亩赔3000元,共赔付630万元左右,参保农民几乎没有赔钱。2017年,西红柿价格都很高,只有晚种的极少部分存在价格波动,基本不存在赔付问题,但农民参保积极性提高不少。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属于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农民接受程度和市场发育程度都偏低,要大范围推广既要创新工作机制,又要确保政府财政支持可持续。对此,丰宁做了如下探索:
及时准确宣传政策,贯彻到每个应投保的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由专人负责建立好销售产量及价格台账,在保险期内每周向保险公司和农工委汇总上报一次。县蔬菜办要协助各乡镇、保险公司开展好具体保险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承保工作并抓好市场营销。农工委要督促种植户和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解决存在的争议问题。
被保险人未执行西红柿种植经营管理一般性要求的,保险公司有权不予保险或核减收益保障数额。由农工委牵头,乡镇、蔬菜办、保险公司共同检查评估,对没有按照种植技术规范管理,实际产量低于5000公斤/亩的,保险保障水平降低为50%。在市场价格偏低时,被保险人不积极主动销售产品,销售量不足5000公斤/亩的,保险保障水平下降到60%,以被保险人每周上报的实际销售记录和部门、保险公司实地调查数据为准。
鼓励支持保险公司积极作为。加强与省市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制定好具体实施细则和合同条款,加强与各乡镇及生产主体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和生产主体销售实际情况,保证冷棚西红柿价格指数保险政策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农产品价格保险是农业保险从保生产扩展到保市场的重要探索,能够有效防止因价格下跌带来的农民收益骤减,打破了传统农业保险只保自然灾害损失,不保市场价格风险损失的格局,已逐渐成为农业扶持政策的一个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