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机监管重点由道路交通转向农机作业、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转向农机作业全过程、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向所有农机、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型转向管理服务型,农机监管的工作量成倍增长、工作责任更加艰巨,而受各种因素限制,农机监管工作人员无法增加。2016年,敦煌市探索培育村级农机安全管理员,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以解决上述矛盾。该市在56个村聘用了56名村级农机安全员,每年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而这些村级农机安全员本身就是村干部、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或者农机大户,既了解政策,又熟悉村里的农机情况。
此后,敦煌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市、镇、村三级分级管理。其中,村级农机安全员接受本级村委会和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双重领导,负责本村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农机户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和标准开展各类农机实地检验登记、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口头劝导、下发告知书、协助执法部门查处等方式,督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和驾驶员办理牌证、年度检验等手续,消除事故隐患。
2018年,敦煌市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推行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将全市8个镇、56个村、381个村民组、3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划分为8个大网格、56个中网格、413个小网格,分别由镇、村、组或合作社负责人担任网格长,负责网格内的农机安全监管。为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农机安全生产被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纳入了市、镇两级党委、政府,村“两委”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农机局与各镇农机站以及各农机生产、经销、维修企业,各镇农机站与各村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维修服务网点,各村农机安全管理组织与本村农机户、农机驾驶员,共计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8765份,签订率达到95.4%,将农机安全贯穿到每一个管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