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全面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 实现奶业振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6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浏览次数:83244
内容摘要:5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了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
 5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了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于康震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奶业发展。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和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围绕奶源基地建设、乳制品加工流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消费引导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奶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于康震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向全社会发出了振兴奶业的强烈信号,为奶业更好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于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出奶业振兴的强烈信号,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在回答记者关于出台《意见》的背景问题时,于康震指出,奶业是惠及亿万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大产业,《意见》的审议通过,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对奶业振兴发展做出的总体规划和系统部署,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奶业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品牌建设持续推进,质量监管不断加强,产业素质日益提高。同时,奶业仍然面临着产品供需结构不平衡、产业竞争力不强、消费培育不足等突出问题。目前,我国牛奶的消费水平还不高。2017年,人均乳制品消费量折合成生鲜乳是36.9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这说明我国奶业发展潜力和空间十分巨大。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实施质量兴农、做大做强民族奶业。面对这种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出台一个指导奶业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向全社会发出奶业振兴的强烈信号,着力解决奶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指出奶业是健康中国、强壮民族不可或缺的产业,要求必须加快推进奶业振兴,提升乳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大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建设国家核心育种场,加强优质饲草料生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优质奶源基地。二是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修订提高生鲜乳、灭菌乳等国家标准,建设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力争三年内显著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三是强化金融保险、奶畜养殖用地等支持,为奶业振兴创造条件。所以,《意见》必将对振兴我国奶业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奶业迈进全面振兴的新时期

针对记者关于我国乳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于康震回应称,我国奶业发生了翻天覆地、脱胎换骨的变化,奶业迈进全面振兴的新时期。

首先是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奶业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生鲜乳监测计划全面实施,生鲜乳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2017年,生鲜乳抽检合格率达到99.8%,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合格率,已经连续九年保持在百分之百。生鲜乳乳蛋白抽检平均值达到3.23%,脂肪抽检平均值达到3.81%,主要质量指标均高于生乳的国家标准,达到奶业发达国家的水平。乳制品加工实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乳制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2%,在食品领域是领先的水平。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达到99.5%。可以说,当前是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最好的时期。

第二是产业素质显著提升。通过大力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行奶牛遗传改良计划,推动乳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和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兼并重组,奶业转型升级步伐在加快推进。区域布局不断优化,目前九个奶类产量超过百万吨的奶业主产省,产量占到全国总量的80%以上。养殖转型不断加快,2017年全国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6%,比2008年提高了36.5个百分点,规模养殖成为主力军;奶牛年均单产已经达到了7吨,比2008年增加了2.2吨。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乳制品加工结构逐步优化,主要乳制品加工装备等硬件设施条件基本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行业联合进一步加强,全国奶农专业合作社达到了1.6万个,乳品企业自建和参股的奶源基地比重已经超过了30%,奶业企业前20强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了55%,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

第三是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农业农村部推动建立了奶业20强企业,会同中国奶业协会连续举办了三届中国奶业20强峰会,开展小康牛奶行动和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打造向社会开放的示范工厂和休闲观光牧场,通过一系列“组合拳”,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大大增强了国产品牌的影响力。

为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乳品生产全程管控。落实乳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严格奶牛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监管,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健全乳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力度。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再分装。支持乳品企业建设自有自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奶源基地,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品的品质。三是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乳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乳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养好牛、强监管、促融合、树品牌,综合施策提升我国奶业竞争力

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确保奶业源头安全和应对乳制品进口等问题时,于康震表示,农业农村部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务院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同奶业产业链上的其他有关部门,持续抓好奶业振兴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养好牛”,夯实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基础。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苜蓿发展行动,每年新建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基地,加大粮改饲力度,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建设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幅提高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稳步提高奶牛的单产。

二是“强监管”,提高生鲜乳的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奶牛养殖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生鲜乳标准化生产体系,落实养殖者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出来”的水平。深入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对全国奶站和运输车全部纳入精细化、全时段管理,构建严密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增强“管出来”的能力。

三是“促融合”,完善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奶农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奶牛养殖存量整合,增强养殖环节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乳品企业通过自建、收购、参股、托管等方式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提高自有奶源的比例。指导奶业主产省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开展第三方检测试点,督促乳品企业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稳定产销关系。

四是“树品牌”,增强中国奶业的影响力。定期发布中国奶业质量报告,举办奶业20强峰会,实施奶业品牌推进行动,持续开展中国小康牛奶行动和奶酪推广行动,推荐休闲观光牧场,加大国产乳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奶业公益宣传活动,普及科学饮奶知识,提振乳品消费的信心。

同时,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奶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关于奶业竞争的问题,于康震表示,中国奶业国际关联度高,目前在我们奶业发展过程中,进口乳制品的问题不容回避。

近年来,像大包粉等进口乳制品,完税后的价格大幅低于国内的生产成本,进口原料粉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出现了国内“卖奶难”与大量进口乳制品并存的现象。

据海关的数据,我国乳制品进口量从2008年的38.7万吨,增加到了2017年的247.1万吨。2017年进口乳制品折合成生鲜乳达1485万吨,占国内生鲜乳产量的40.6%。乳制品进口主要是原料粉,2017年进口量是71.8万吨,折合成生鲜乳相当于570万吨。

导致这一现象出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内奶业的竞争力还不强,特别是饲料等养殖成本比国外高。另一方面是我们乳制品关税低,国际上乳制品的进口关税平均是55.6%,而我们的关税是12.2%。

应对奶业国际竞争方面,于康震表示,要加快国内奶牛养殖节本增效提质,增强竞争力,练好内功;要制定政策,加强原料粉、还原奶使用等管理;要支持国内更多以生鲜乳为主要原料生产乳制品。从多个方面着手应对,统筹国内生产与进口的调剂,促进国内奶牛养殖健康发展。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全面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 实现奶业振兴”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0526/5708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