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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开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3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83408
内容摘要:5月18日上午,江苏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
 

 

5月18日上午,江苏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部署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戚锡生主持会议。

吕德明指出,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的重要安排,是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民政兜底任务的有效举措,是回应群众对低保规范运行强烈期盼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社会救助领域全面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下定决心、强化举措,坚决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好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坚决做到“中央有要求,江苏有行动,落实见成效”。

吕德明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此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抓出成效。一是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利用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化核对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对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腐败及违法违纪问题,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绝不姑息。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查找并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不作为、老爷作风、不敢担当、不实事求是、流于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要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和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低下而导致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认真执行救助政策。要进一步排查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真正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一贯到底,落地生根。

吕德明强调,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治理,确保抓出实效。要统筹谋划,城市低保要参考农村低保治理方案同步开展治理。要加强信息数据比对,扫除监管盲点,堵塞腐败漏洞。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戚锡生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认识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只争朝夕抓落实,确保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早见效、出实效,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戚锡生还就近期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几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前,江苏省民政厅专门印发了《江苏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具体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

会上,南京市、泰州市、宿迁市、淮安市淮阴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各设区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社会救助处处长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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