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让古老传统融入当代生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3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796
内容摘要:贵州省石阡县春官说春民俗活动。5月18日是二十四节气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的第二个国际博物馆日。
 

 

贵州省石阡县春官说春民俗活动。

5月18日是“二十四节气”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的第二个国际博物馆日。为更好弘扬和传播“二十四节气”文化,中国农业博物馆于5月18日至27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5号馆举办“二十四节气”摄影作品展。

展品是从中国农业博物馆征集的2万多件摄影作品中精选出的300余幅优秀作品,主要分为节气与物候、节气农事耕作、节气习俗文化、节气养生四个部分,为观众提供了一处领略“二十四节气”丰富内涵和文化风貌的园地。

借摄影展开展之机,中国农业博物馆召开了“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工作通气会,通报了申遗成功一年多以来“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未来的行动计划。

组建“二十四节气保护联盟”

6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观星台景区夏至“测日影”民俗活动、8月8日湖南省花垣县双龙镇十八洞村“苗族赶秋”、10月广西天等县向都镇中和社区壮族霜降节、12月浙江三门冬至文化论坛……《“二十四节气”2018年代表性社区项目保护行动计划》已经制定,这是继2017年圆满完成计划之后,中国农业博物馆联合十个代表性传承社区又一次制定年度计划。

在“二十四节气”申遗成功后,中国农业博物馆联合十个代表性传承社区、安徽省淮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民俗学会二十四节气研究中心成立了“二十四节气保护联盟”,建立了“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协作机制,在保护联盟的框架下,社区间通过各种观摩交流研讨,彼此吸取优秀经验,拓宽保护工作思路,加强了保护传承工作的联动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在中国农业博物馆的带动和中国民俗学会的学术指导下,部分代表性社区还成立了相关节气研究中心,如恭王府二十四节气研究中心、九华立春文化研究中心、三门冬至文化研究中心等。

开展学术研究建立数据中心

开展“二十四节气”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是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重要方面。

申遗成功后,中国农业博物馆与中国民俗学会、相关社区,召开“二十四节气”及其扩展项目的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和论坛10多次,撰写了大量专题论文,出版了专业书籍,深入探讨了节气内涵及外延,对做好“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学术支撑作用。

中国农业博物馆还系统整理了“二十四节气”相关农谚,出版了《二十四节气农谚大全》,为今后“二十四节气”农谚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资料。另外,组织编纂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二十四节气》丛书,已经成稿,将在今年出版,该丛书区别于学术著作,图文并茂,中英文对照,有利于把“二十四节气”文化向国际社会传播。

在加强学术研究的同时,各传承社区分别对当地项目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普查,对项目传承情况、传承人进行了广泛的摸底调查,搜集资料和实物。据中国农业博物馆馆长刘北桦介绍,未来将集合包括学术论文论著、社区节气活动图文影像资料、传承人信息库等资料,建立“二十四节气”数据资料中心,并向公众开放,让更多人了解“二十四节气”,参与“二十四节气”的传承保护。

社区活动异彩纷呈

“戊戍春早,三龙报喜讯。”“好啊!”“春回大地,复始万象新。”“好啊!”“迎春接福,柯城三阳泰。”“好啊!”“春神护佑,福祉惠万民。”“好啊!”……今年的2月4日是农历立春,我国唯一一座保存完整的春神殿——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梧桐祖殿”里,一年一度的立春祭祀大典如期举行。

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是“二十四节气”中立春节气的代表性传承社区,柯城区非遗中心主任余仁洪说,自从2016年11月30日“二十四节气”申遗成功以来,妙源村的两次立春祭不仅吸引了全国各地媒体的大量报道,而且这一古老的典礼也吸引越来越多年轻人参与,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民俗文化传承引发的开发也给了村民更多的希望。

据悉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十个代表性传承社区发挥各地优势资源和特长,精心筹办,均在特定节气开展了异彩纷呈的民俗活动,且将古老传统办出了当代新创意。

通过这一年多的努力,社会群众对“二十四节气”的认知、认同、参与和实践空前提高,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更加得到彰显和增强。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表示,“二十四节气”已成为我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优秀实践案例,为其它非遗项目的保护树立了标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让古老传统融入当代生活”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0523/5705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