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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应当走全域旅游发展之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9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3485
内容摘要: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19日正式确定为国家旅游日。2018年活动主题是全域旅游,美好生活。全域旅游
 

 

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19日正式确定为国家旅游日。2018年活动主题是“全域旅游,美好生活”。

“全域旅游”的概念是2016年1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来的。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发展理念,甫一提出就引起政界、学界、业界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强烈共鸣。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农业文化遗产地具有发展全域旅游的资源基础

按照国家旅游局2003年颁布的《旅游规划通则》的定义,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现象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据此,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优良生态环境、丰富民族文化、独特乡村景观、奇特地质地貌,甚至地域特色鲜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品种优良的农副产品和康养用品,都成为发展体验、康养等多种旅游产品的重要资源。

此外,农业文化遗产地在人力资源、市场前景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发展全域旅游的优势。从人力资源看,根据调查,即使在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现实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整体富余现象依然存在,季节性富余更为明显。

从市场前景看,包括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在内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近些年快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据2017年4月召开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近21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5700亿元,从业人员845万人,带动672万户农民受益。据2018年1月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2017年全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旅游消费规模超过1.4万亿元,旅游成为扶贫和富民新渠道。

从政策支持看,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指出,“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保持传统乡村风貌,传承农耕文化,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发展需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是农业与旅游的关系。作为传统农业生产系统的农业文化遗产具有诸多功能,但其中最核心的依然是生产功能。比如哈尼梯田,尽管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但它的核心依然是农业生产。只有让农民仍然愿意经营农业,才有可能保护好这个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遵循农业的基本生产规律、满足农民的基本诉求。在农业文化遗产地,应当是“农业+旅游”的发展理念,而不是“旅游+农业”。因为前者是拓展农业功能的体现,旅游是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后者是丰富旅游产品的要求,农业是为发展旅游服务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产品设计,应当以农业生产为基础,通过旅游等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当采取不同于“农业嘉年华”“农业观光园区”等的规划与发展思路。

二是居民与游客的关系。农业文化遗产发展旅游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本地文化保护与外来文化冲击的影响。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两种错误倾向,一是遗产地居民为了迎合外来游客的需要,刻意或者不情愿地做出不符合遗产保护基本要求的改变,比如随意篡改地方民俗进行没有任何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编故事”,将传统的很庄重的婚事庆典作为一般民俗纳入旅游参与性节目表演,使得庄严民俗庸俗化;二是一些游客以“强者”心理,看到遗产地农村居民也开始使用一些现代日常生活用品,而指责遗产地居民生活没有百分百保留“原生态”。

三是企业与社区的关系。企业利用现代化管理方式和强大资本投入,推动了旅游发展,但由于一些企业不重视长期投入而只重视短期效益,只重视了规范化的景区管理而忽视农业、农村、农民的特殊性。事实证明,农民通过自身或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基础上发展旅游,要比“企业+农户”的方式更有利于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协调,更有利于农民文化自觉性和自信心的提升。农民整体迁出造成原居住地过度商业化、农民以土地入股缺乏对土地的亲近感、农民以农场工人形式参与“标准化”生产而缺乏传统技艺的传承,其结果必然是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

四是不同从业者的关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当地农民会出现分化,一些农民从事旅游接待,一些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这是自然现象。他们之间会有收入差距,在对社会的认可程度等方面也会产生差距。要想办法让经营农业的农民和经营旅游业的农民之间建立某种良性发展关系。我们在一个农家乐接待户进行过调查,他雇用的人都是本村居民,用的食材都是村里其他农户的产品,这样遗产地居民间就形成互助合作的良好关系,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五是景点与景区的关系。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应避免景点化而应倡导全域景区化,全域旅游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旅游发展全域化”,通过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例如,很多人简单地误认为“哈尼梯田就是元阳梯田”,而忽视了红河、绿春、金平甚至元江、墨江这些文化同根同源、景观各有特色的哈尼梯田的存在,其直接后果就是局部地区因高强度“开发”而造成破坏。

六是淡季与旺季的关系。农业文化遗产地因为自然条件的变化、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乡村景观的多元性和民俗文化的丰富性,而具有更大的旅游发展潜力。旅游规划者、管理者、经营者要突破传统旅游资源的概念和传统旅游业发展的思维,更多地了解农村地区自然物候与景观的变化、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农业生产的节律,开发适应不同季节的旅游产品,设计适应于不同旅游者需求的旅游产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本来一年四季因不同季节农事而呈现不同景观的哈尼梯田旅游,陷入“冬季是最佳季节、早上依树看日出、傍晚老虎嘴看日落”的片面简单的认识。

衡量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是否成功的标志是看是否有益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衡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否成功的标志是看传统农业生产是否可持续。“处处都是旅游资源,时时都是黄金季节,人人参与旅游发展”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将有助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利用,多方参与、惠益共享”原则,农业文化遗产也将成为优秀的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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