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前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确保将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遗留问题全部予以解决,达到限期清零的工作目标。
据悉,湖南省于1991年开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1997年在全省全面实施,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停止接受新业务并进入清理整顿阶段。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老农保基金审计整改和保险费清退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全省大多数县市区清退仍不彻底。
为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通知》对保费的处理提出三个方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的基础上,从“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一次性清退”和“封存参保信息”3个方案中择其一,积极主动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
其中,对于老农保原始参保信息不齐全,确实已经无法联系的参保人,将这部分人的参保信息暂时封存,纳入日常管理,做好定期维护和跟踪,待参保人来申请权益时再核实处理。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的可直接将参保记录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