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贫困对象“造血”功能,2018年合肥市肥东县设立特色种养业扶贫专项资金,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
对于有劳动能力,在肥东县范围内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种养规模和种类给予3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补;对于贫困村当年新建钢架大棚发展蔬菜生产的,给予每亩0.2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已安排其他基础设施财政补助项目的,则不再享受)和每亩1至2.5万元不等的建棚费用补助。林业类产业当年达到省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标准的分别给予达标村100万元、120万元奖补,其它类产业分别给予达标村60万元、10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积极开展扶贫产业园和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贫困村扶贫产业园建设补助标准执行;对于通过多种联结形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