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广西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的消费需求,近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规定,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的广西“菜篮子”工程建设厅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对象为除南宁市以外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南宁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则由农业部牵头的“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组织领导情况、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6个方面。其中“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制定、工程管理体系建设等;产品生产能力主要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主要考核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和建设、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主要考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主要考核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主要考核市民对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