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互联网+”助推南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3  来源:南宁日报  浏览次数:84648
内容摘要:近日,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开班,其中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是我市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记者了解到
 

 

近日,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开班,其中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是我市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率先在全区开发了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目前该平台正在进行公开测试,“互联网+河长制”将助推我市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蓝图。

信息化管理 让河长履职更明晰

据了解,该平台主要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整套系统应用“互联网+”可实现基础信息在线查询、任务通知在线发布、巡查问题在线处理、重点项目在线统计、动态信息在线监测、目标责任在线考核等功能。该平台有PC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个端口。“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平台查看河长相关动态的基础信息,包括河道基本信息、水质信息、河长信息、重点项目信息等。河长巡河时点击‘开始巡河’就可以记录下巡河轨迹、时间、问题记录及处理过程信息等,可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河长巡查发现的问题或公众举报的问题,本级河长或河长制办公室能处理的就自己处理,处理不了的逐级上报,问题处置情况会及时反馈给投诉群众,整个处理过程形成闭合的电子化记录。”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白国涛告诉记者。

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负责人陈国丽表示,该平台的运行将大大提升各级河长的履职能力。“通过平台上级河长或管理者将公众投诉、问题督导、水质未达标问题、重点项目滞后督办等相关任务下派给相关责任部门或下级河长进行整改,并统计任务督办处理情况,哪里有问题、处理情况如何都将一目了然。”

突发事故预警 应急处置速度更快

“这个平台3月26日刚进入公开测试,就马上派上用场了,及时处置了一起突发水污染事故。”

陈国丽告诉记者,3月29日上午,平台微信公众号端口接到市民举报,江南区沙井街道西明大桥东250米处排污口有大量污水排出。这一信息通过平台迅速下达到江南区河长制办公室以及相关河长,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很快,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的反馈信息就出现在平台上,这次污水溢流问题原因是排污口的截污抽水泵房故障导致污水满溢,流入邕江造成污染。当天17时,截污抽水泵房修复工作完成,18时排污口污水停止溢流。沙井街道在30日10时前完成了河面清洁工作。这一步步的处理结果都在平台上得到了反馈。”陈国丽表示,这是平台进入公开测试后打的首场硬仗,从接到举报到处理完毕,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迅速出击,协调联动处置事故的时间大大缩短。

突发水污染事故预警是平台管理的一大特色,该功能包括短信预警、视频会商和应急处置。当遇到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平台可手动/自动发送预警短信给相关人员,下一步还可通过该平台开展紧急视频会商,制订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除人工发现问题反馈至市河长办,市河长办可手动发送短信预警外,当各自动监测点设定相应目标值,如果水质指标超过预警值时,信息平台也可自动推送预警短信。

全民参与治理 河长5天内给予反馈

这起事故的成功处置,源于市民在平台微信公众号端口的举报。白国涛介绍,这也是平台按照“全民参与,协同治理”的理念设置的群众监督功能。公众可通过关注“南宁河长”微信公众号,上报发现的河道问题、河岸违建问题。“具体操作是点击监督篇—投诉举报—出现在线举报—输入投诉人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定位并上传照片,举报信息会录入平台中,及时发送给相关河长,平台通过公众号把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群众,做到处置公开透明,通过群众监督,有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陈国丽说:“我们要求,相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对于举报信息5天内给予反馈,处理完毕的上传相关图片,还在处理的要求反馈处理进度直到问题解决。平台正式运行后,我们还将考虑对举报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到河长制的工作中,一起助推南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目前,该平台已整合了全市市县乡工作方案中涉及的637条河流(按河流分级分段管理,共2430个村级河段)现有的各种基础数据、83块河长公示牌、10个自动水质监测点、30个国控省控市控水质监测断面、47个排污口和3个测试监控视频等信息,今年内将实现公开运行上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互联网+”助推南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0403/5661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