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后,民警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对全市的案件信息进行摸排后,掌握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江城区中洲大道有一个私设的屠宰场,每天有很多商户前来认购生猪,数量多时,每天能卖五六十头。经过十多个昼夜侦查,办案民警逐步摸清了这伙人的架构和作案规律。
每天下午,生猪就陆陆续续从外地运回到私宰场,部分买家这时就会前来认购生猪。买家看中哪头猪,屠宰场的老板就会直接用红色涂料在猪的身上写上数字以作标识,数字只有他和客户知道,数字写好后,订猪的过程相当于完成了,下半夜客户就可以来拿猪肉。由于客户人数多,时间不固定,订购时间会一直持续到凌晨1时。凌晨1时半以后,是客户前来取猪肉的时间,他们将白天订好的生猪拉出来,自行屠宰,再运回到市场上售卖。
为了逃避检查,商户运猪肉回市场时,会错开肉联厂的送货时间,同时他们也拿少量肉联厂供货的猪肉,用于混淆视线。当他们从私宰场运货到市场后,会迅速分解猪肉,然后跟正常的猪肉混在一起售卖。
1月30日凌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市农业局、江城公安分局出动警力及执法人员40余人,开展收网行动,当场在该私宰场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场查扣未宰杀生猪51头、已宰杀生猪12头,扣押用于运输非法宰杀生猪、猪肉的汽车3辆、摩托车3辆、三轮车2辆及屠宰工具一批。
经审查,该生猪私宰场在未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发的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市内部分养殖场购置生猪后屠宰分销给林某进、林某东父子,黄某开、陈某影夫妻以及林某辉等人,该屠宰场平均每日对外销售屠宰生猪约40头。同时,犯罪嫌疑人梁某提供屠宰工具及场地供他人实施生猪屠宰并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进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