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区县(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2017年10月16日—25日,市农委陈锦副主任带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动监所、市植保站负责人分别对各区、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在各区、县(市)随机抽检了2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个畜禽水产品规模养殖场(户)、1个蔬菜生产基地、1个兽药经营门店和1个农药经营门店,查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生产销售记录以及监管部门“痕迹化”管理,了解乡镇站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措施情况。
督查过程中,市农委副主任陈锦指出: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作不能有任何马虎,要按要求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培训的力度,健全巡查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和投入品的使用,相关监管部门要签订责任状,对监管内容进行备案登记,把监管督查工作做细,做实,发现问题要切实开展整改,整改到位要进行复查,从源头抓起,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