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的规模和速度,实际超乎我们的预计和想象。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3亿人,占总人口16.7%,65岁以上人口达1.5亿人,占总人口10.8%。和城市相比,在广袤乡村,老龄人口虽然分散,却也在迅速增加,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实实在在摆在每个农村家庭的面前。农村老人,因为养老金制度建立较晚,保障水平较低,主要依靠子女养老,给农村老人和年轻人带来不小的焦虑和压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广大农村更值得关注与期待。
农村养老最难的是老年人收入少,自我养老能力弱。回顾历史,为农民全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仅仅8年。这8年,对农民而言,意义在于养老金从无到有。2009年国家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正式推开。规定参保农民累计缴费满15年,60岁起按月领取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同以往,新农保有三个筹资渠道: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补贴。体现了各级政府的主导和担当,而分档缴费也调动了农民参保的主动性。2014年,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8年的努力,全国农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发放55元普遍上调到70元以上。地区差异带来增速有快有慢,但趋势是稳步提升。2017年,上海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50元,每人每月比上年多领100元;河南提高到80元,每人每月比上年多领2元;河北提高到90元,每人每月比上年多领10元;浙江提高到135元,每人每月比上年多领15元。多领2元、10元、15元,或许在很多人眼里不以为然,但它是农村养老制度化探索迈出的第一步,是开端。农村不断增长的参保人数、每人每月持续的领取,正是新农保“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这些目标的生动践行。
有起点才能憧憬未来。从新农保到城居保,城乡一体化速度在加快、社会统筹的力度也在增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农村养老的制度设计和方向愈见清晰。发展水平每提高一步,民生才有可能改善一分。乡村振兴,意义非常深远。养老金多了,农村老人收获的不只是获得感,还有尊严。
解决农村养老,出路在于政府与社会力量的结合。农村养老最缺的是设施和服务。孩子外出打工,家就成了空巢。养老金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法支付更好的护理和照料。那么,起步阶段,国家在改善农村养老基础环境方面必须采取更有效的举措,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该建的设施一定要建,并且做好长远规划。
2017年3月6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管理办法,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依托农村敬老院、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了钱,办好农村养老这件事的路径也很重要。管理办法强调要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事实上,面对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不足的现状,调配资源、整合力量,各级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而社会力量愿不愿意加入,能不能坚持做下去,关键看政府的决心大不大和政策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