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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打造“共享农庄”新业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82744
内容摘要:  市民可以认养一株果树、一片菜地,体验耕耘收获之乐,又能投资农产品获得收益;农民以土地、农房入股成为股东,不离土就业实现
   市民可以认养一株果树、一片菜地,体验耕耘收获之乐,又能投资农产品获得收益;农民以土地、农房入股成为股东,不离土就业实现快速增收……在海南,这样的“共享农庄”将遍地开花。日前,海南省公布了首批涵盖18个市县的61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

  根据试点名单,每个市县今年内试点建设2至3个、地级市试点建设3至5个“共享农庄”。各地将运用整村综合开发、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以及基地开发模式,打造产品定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和文化创意型“共享农庄”。

  海南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打造“共享农庄”品牌,海南搭建了服务投资者、运营者和消费者的“共享农庄”网络服务平台,经过标准体系认证的“共享农庄”将入驻平台集中宣传、发布产品。

  今年以来,海南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农业分享经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工作部署,探索打造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的“共享农庄”新业态。

  据了解,“共享农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将推动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是海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共享农庄’的本质特征是共建共享共赢。”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说,农庄和农民通过产品认养、托管代种、房屋租赁等多种形式,在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产品附加值的同时和消费者建立黏性关系;消费者可以租赁一方良田、一处宅院,返璞归真享受绿色的田园生活;政府通过使用权的交易,将农村闲置资源与城市需求重新匹配,将不确定性和流动性转化为稳定的连接。

  在文昌市,“好圣航天共享农庄”的特色农产品已面向市民实现共享,打破传统的农产品流通形态。走进好圣村,林荫小道贯穿全村,椰子、龙眼、黄皮等果树处处可见。航天蔬菜种植基地瓜菜长势喜人,种苗由海南航天工程育种研发中心提供。

  “村里的水果、蔬菜都能认养,全村2000多株椰子树已通过互联网被认养。”好圣村村民小组长郑有超说,农庄成为首批创建试点后,将继续完善土地租赁、托管代种、产品认养、自行耕种等服务。

  除了市民、游客共享,“共享农庄”旨在让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共享发展红利。结合脱贫攻坚,各地优先在自然环境良好的贫困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云村云湖乡村旅游度假区成为首批试点,将升级打造“云湖共享农庄”。

  该度假区先行先试探索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初尝共享甜头。岸边垂钓、湖中泛舟、漫步田园……每逢节假日游客纷至沓来,在青山绿水间感受乡愁。2012年,什云村成为琼中“富美乡村”建设试点,政府整合资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居环境。政府投入扮靓“面子”,社会资本充实“里子”:引进企业投资建设,实现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联动发展。

  该度假区董事长蔡江说,企业流转土地每年为全村带来10多万元收益;创造300多个就业岗位,平均工资达1800元,当地贫困户优先就业;出资超过60%为村民建造54栋黎族风情民居,利用空余房间和村民共同经营民宿。

  得益于土地租金、经营分红、工资等多元收入结构,该村人均收入从2012年的2466元增长到去年的8千多元。

  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前提,海南还划定了“农庄姓‘农’”底线:坚持农地农用,不能搞成变相房地产;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拓宽非农功能,实现“农旅文”深度融合;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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