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大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办农[2017]24号)的要求,为强化农药监管,严控农药生产经营者违规生产经营农药、超限使用农药等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云南省农业厅组织开展全省农药大检查行动。
本次农药大检查行动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4个以副厅长为组长的督导检查小组,分别对昆明、楚雄、玉溪、曲靖、文山、大理、丽江、迪庆、保山和怒江共10个州市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以非法非标生产农药、违规经营农药和超限使用农药及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全省农药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