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湖北出台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5个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初步建立了总投资1.14万亿元的项目库。湖北还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融资融智合作,共同编制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规划》。目前,长江经济带国家储备林、污水处理厂等首批32个项目已获得1208亿元融资支持。
据介绍,今年8月,《湖北省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出台,明确实施森林、湖泊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园区改造,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和农村污染治理,江河湖库水质提升等九大治本工程,力争在3到5年内显著改善长江湖北段生态环境。
湖北还将长江生态保护工作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扎实推动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环保专项督察、专项整治之下,一批“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关闭取缔长江、汉江沿线的571个非法码头和1189家“十小”企业;拆除围栏围网网箱112.8万亩,取缔27.4万亩投肥养殖和4.35万亩珍珠养殖,关停搬迁养殖场3723个。
严管污染的同时,湖北积极探索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省5公里以上4230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实现河湖长全覆盖,落实河湖长12008人。湖北还建立了长江沿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定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污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