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秋收季节,去年东北地区玉米市场价相对较低,有些种植户种玉米只能实现保本。今年辽宁省部分地区的新玉米收购已经开秤,价格虽比去年略高,形势仍不容乐观。而清原县的部分农民却因为买了玉米价格保险,如果价格下跌能够得到赔付,提前锁定了玉米种植收益。
心里有了底,种粮食不会白干一年
清原县大孤家子镇王小堡村的张永哲开办了睿智富农家庭农场,他一直关注粮食价格,“最新的粮食价格出来了,跟去年持平,我推断我们这边差别也不大,水稻价格已经掉了,玉米价格估摸也不会太高。去年种植玉米也就能保个本,把前期投入的费用赚出来。对农民来讲,最要命的是没有利润,白干一年。”
然而今年不一样了,他告诉记者:“今年价格保险在我们这试点,我农场的500多亩地加上周边农户共1067亩地买了保险,一亩地的保费个人承担15%,只需要7.5元,玉米的保险价格标准是0.91元。种玉米一亩成本在1000元左右,按平均产量1500斤计算,玉米卖到0.9元就赚了,一亩地能挣300到500元。因为地不同,租金也不一样,一等地价高产量也高。有价格保险,心里就有了底。”
至于什么是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是怎么回事,张永哲也说不清楚。正常的大田保险他已参保多年比较熟悉:“去年我交了1万多元保费,水稻、玉米被风吹倒不少,保险公司赔我2万多元。”对于期货,他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也没搞明白。
就是为了让张永哲这样的农户了解,今年9月8日,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与人保财险辽宁省分公司联合主办、大连商品交易所特别支持的“服务三农创新模式培训会”在清原县召开,邀请有关专家对“期货+保险”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这次培训会安排在“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地区之一的清原县。辽宁省农委副主任于衡说,本次活动宗旨既是对辽宁省“保险+期货”创新试点总结回顾,又是对如何更好服务“三农”进行探讨。“保险+期货”项目连续两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从国家政策层面肯定了该创新模式。经实践证明,“保险+期货”创新模式是农业主体受益、发掘市场发展潜力的惠农工程。
试点新模式,让农民分享售粮利润
近年来,国家为保障农民收入投入巨大,仅2014年粮食储备的相关支出就已经达到1500亿元以上,陷入了“收储造成国内价格堰塞湖——吸引大量廉价国外替代品进口——国产品种消费锐减——过剩更加严重——收储量继续加大”的怪圈,财政包袱沉重。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末,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支持下,新湖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锦州市义县当地收储企业及合作社、种粮大户试点“二次点价+复制期权”订单农业新模式,通过二次点价、两次结算,不仅为农民的粮食销售托底,农民还能分享到未来一段时期可能出现的价格上涨利润。
新湖期货总经理杨熙东向记者介绍说:“新湖期货是国内较早开始探索‘保险+期货’项目的期货经营机构,拥有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丰富经验,通过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并利用衍生品市场转移赔付风险,对于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在不断创新摸索,希望在服务三农、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2016年新湖瑞丰申请农业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实施玉米价格保险。辽宁试点地区农户在2016年9月向保险公司购买玉米价格下跌保险,涉及农户574户,承保面积36585亩,总额为450万元,其中农民支出30%,农业部补贴70%。保险公司以同等条款向新湖瑞丰购买玉米期货看跌期权,以对冲玉米价格下降可能带来的赔付风险,权利金380.64万元。新湖瑞丰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相应的复制看跌期权操作,进一步分散风险。最终向农户赔付159.08万元,平均每吨约86.93元。
“2017年试点项目产品设计比2016年有所优化,一是根据到期结算价实行阶梯状赔付方案,以降低整体保险成本。二是设置了到期最低赔付额,覆盖期初农户支付的保费,使农民保本。三是产品设计中设置了基差补贴,承保价格比农户参保时玉米期货的合约价格高约5%,这5%的溢价补贴可一定程度上弥补基差不利变动时给农户带来的损失。”新湖期货沈阳营业部总经理周岩介绍。
缓保费压力,缴费比例从30%到15%
在2016年试点时,参加玉米价格保险的义县华茂谷物种植合作社理事长谷琴认为:“保费偏高,期望降低保额,降低费率,降低投缴比例。”去年农户自己交的保费占到全部保费的30%,今年已经降到15%了。
2017年,为持续服务三农,推进玉米价格“保险+期货”项目,辽宁人保公司与新湖期货公司、国海良时期货公司合作,在锦州市义县、抚顺市清原县与阜新市阜蒙县创新开办商业性玉米期货价格保险,为1146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595万元。公司与期货公司携手为承保农户承担了85%的保费,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户的保费压力,更契合了精准扶贫、为农民谋福利的初衷。
早在2015年,人保公司与新湖期货就率先跨界合作,探索“保险+期货”项目。当年,在锦州市义县进行了有益尝试,成为全国此创新试点的发源地。2016年,在农业部支农创新项目评审、批复后,“保险+期货”创新项目在辽宁省进行复制推广,根据当年玉米约定价格,总赔付金额达159万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玉米价格市场波动的影响。
2016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纯清带队的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调研组到辽宁省就农业保险及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袁纯清对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指出农业保险是惠农利农的有力杠杆,要全面做好保险的宣传工作,让农民提升风险意识,真正发挥农业保险的补偿作用,让广大农户在保险中受益。
辽宁人保财险农村保险事业部总经理于波表示,“保险+期货”项目的顺利开办,受到了各级政府及广大农户的关注和欢迎。随着国家粮储、价补分离等改革的逐步深入,为稳定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人保公司将扎实推进该试点项目,持续深入研讨,不断提升价格保险的定价能力。同时,研究规避市场风险,降低保险产品及期货对冲成本,减轻农户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