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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土地私有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来源:中国农业网  浏览次数:82726
内容摘要: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而一统,强大的秦朝领土面积是前所未有的,那么秦朝的统治者是如何分配给百姓土地的呢?据史书记载,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而一统,强大的秦朝领土面积是前所未有的,那么秦朝的统治者是如何分配给百姓土地的呢?

据史书记载,秦朝土地改革大致上分为2个阶段。一是商鞅变法以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二是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

 

 

秦朝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是为了保障经济来源仍然要交土地税,土地税直接上交国家,所以说土地总体仍然属于国家。

秦朝还奖励耕牛的养殖。牛耕是当时农业策略发展的主要标志,规定在每年有四、七、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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