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每年第一季度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一旦发生“菜篮子”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采取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采取奖优罚劣,做得好的省政府在安排“菜篮子”资金和制定政策时将给予优先扶持。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评分排名后两位的,市县长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且在1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市县,由省政府对市县长实施问责。
近日,海南省政府出台了《“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重点考核地方“菜篮子”管理体系建设、常年蔬菜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市场监管服务能力、蔬菜价格情况七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