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合肥市经开区就建立了失地农民保障制度,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形成了一套多重、立体、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按180元/月标准给予不超过15年社会保险补助;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供养补助、养老保障、城乡居保等多项养老待遇。
“到月就有‘工资’拿,再也不用担心生活费了。”今年61岁的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居民张大香说。在该区多重保障体系下,张大香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保143元、养老保障579元,加上该区特有的被征地人员供养补助200元,她每月可以领到各项补助922元。这还不算,张大香为计生特殊群体,该区每年都为其代缴3000元的城乡居保参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