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夯实质量安全工作基础。陕西印发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全省农监、执法、检测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按季度进行点评。
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陕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总抓手,统揽监管工作全局。目前商洛等一市三县被命名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岐山等6个县区被确定为第二批创建试点,长安等10个县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16年监测结果显示,创建县区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切实强化依法监管和社会共治。定期开展执法培训、信息交流和案卷评比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以及伪造、假冒“三品一标”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扎实提升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以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和资质认定为核心,加快提升人员素质。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监测涵盖12个市(区)83种农产品91项检测参数,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城市、产区和农产品的监测网络。
着力推进质量追溯和品牌创建。投资建成“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订农业标准200余项,转化技术规程700余个。截至目前,陕西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673个、绿色食品245个、有机农产品147个,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74个,获证产品面积达到生产总面积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