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工作会议提出,下半年要从八个方面入手力促农民增收。
一是靠巩固结构调整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各地要通过加强田间管理、做好防灾减灾、拓展调整空间、落实惠农政策,增产量、提标准、保收入。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拓展农业结构调整新空间,培育农民增收新业态,抓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民以“游”增收。
二是靠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广“五统一、一稳定”的“龙头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落实“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对“公司+农户”合作模式且农户新建年出栏3000头以上育场给予贷款贴息。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入股分红、企业托管、合作养殖、联营联建”等特色畜牧产品养殖模式,吸纳普通农民开展特色养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靠加强线上线下营销促进农民增收。要继续推广众筹、网上交易、拍卖等现代营销方式,推动农民进市场,推动产销对接,促进农民增收。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提高公用品牌市场占有率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靠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民增收。探索企业与农民的合作形式,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联结方式,让农民共享加工和营销环节的增值收益。
五是靠加快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农民创业项目库,依托各地建立的农民工服务站和输出基地开展劳务推介和对接活动,建立乡企对接、村企对接机制,推进农民劳动力内转外输,增加工资性收入。
六是靠培育高素质农民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提高农民适应市场、进入市场和闯市场的“三种能力”促进增收。引导农民有效运用和创新“互联网+”营销模式,实现优质优价增收。
七是靠强化金融保险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让广大农民享受到低成本的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省农业担保公司作用,让更多规模经营主体受益。同时,要搞好各类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农业保险保稳定、保收入的实现形式。
八是靠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通过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联合社等形式,发挥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通过“保底收益+盈余分红”、“托管服务”、“合作社+订单”等多种合作模式,让农民分享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红利,实现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