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甘肃甘南:“环境革命”带来“绿色升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5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2194
内容摘要:通过一场环境革命,实现视线之内无垃圾,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在全国藏区率先做到了。甘南州碌曲县西仓乡贡去乎村的牧民扎西是环境革
 通过一场“环境革命”,实现“视线之内无垃圾”,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在全国藏区率先做到了。

甘南州碌曲县西仓乡贡去乎村的牧民扎西是“环境革命”的受益者。

“干部爱捡垃圾,就让他们捡吧,我们只收拾自己家里。”扎西说,2015年,乡镇干部刚开始进村打扫卫生时,村里的群众不仅不帮忙,还在旁边指指点点。

“游客上门,我才知道卫生环境对旅游有多重要。”扎西说,在乡上干部的鼓励下,他依托附近的旅游景点,在村里办起了第一家藏家乐,去年接待游客600多人次,有5万元的纯收入。看到扎西的藏家乐红红火火,村里人也开始参与环境整治。如今村里每天都会安排一户进行卫生值日,半个月全村搞一次大扫除,在家的人都会主动参加。

“全民参与打扫卫生,这是一场作秀吗?”甘南州委书记俞成辉的回答干脆利落:这种观点大错特错!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域内植被覆盖率高达94%,水利、矿藏资源丰富,但全州90%以上的区域属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

一产不大,二产不强,三产不优,甘南该怎么做?“既然守着生态财富,那就吃生态饭,通过绿色带动实现产业升级,从畜牧业和旅游业上找突破口。”俞成辉说。

然而,虽然顶着“九色香巴拉”的光环,但“只顾温饱、不顾面貌”的习惯,一度使甘南这片美丽的山水黯然失色。草原上、道路旁、河道中、水沟里到处是垃圾,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的污垢日积月累,广大农牧民“人畜混居”的积习根深蒂固,城乡接合部“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问题久拖不决……

2015年,在被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后,甘南州自加压力,为这个创建目标加了3个字:无垃圾。一场声势浩大的“环境革命”在甘南州4.5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破题,通过干部带头,动员群众参与,甘南州各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和村规民约,对城区、乡镇、村组、公路沿线、景区景点、河道水域实行分片包干。同时,甘南州每年选择60个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作为旅游专业村,按照A级景区标准进行打造。

“我们这里没有雾霾,也没有什么污染,这么大的草原上,扔几个塑料袋、水瓶子,能有多大影响?”甘南州碌曲县西仓乡乡长马要布回忆说,刚开始搞环境整治,别说群众不理解,很多基层干部也觉得小题大做了。要改变藏区牧民群众千百年来的生活习惯,颇费周折,除了干部带头进村捡垃圾,还组织各村进行卫生评比。时间一长,干部群众意识到,要吃生态饭,就得先保护好生态。

从打扫卫生开始的“面子工程”,逐渐成为甘南州各族人民发自内心的“生态信仰”和“环保自觉”。今年以来,在甘南州合作市绍玛村拉咱自然村,34岁的仁智道吉尽管开着大车跑运输收入不错,但只要不出车,他就会参加村里的集体大扫除。

“以前村上动员参加义务劳动,没人参加。”仁智道吉说,不积极主要是因为没信心,村民们牛在家里养,粪在门口堆,走在村里,木柴、草堆、土堆到处都是,简易村道一下雨就没法走,“这样的环境,扫了也白扫,很快就又脏了。我们这里虽然靠近草原,但没几个游客来”。

2016年,甘南州整合资金33.3亿元,重点改善乡村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如今走进拉咱自然村,一条条硬化的水泥路直通群众家门口,黄墙红瓦的藏家院落与不远处的草原相映成景。“村里已经开了好几户藏家乐,环境美了,谁还忍心乱扔垃圾?”在仁智道吉的心里,幸福生活不能仅靠收入高,还得有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水平,“大家愿意参加一周打扫两次卫生,是因为我们心里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绿色追求带给甘南州的是绿色收益。数据显示,甘南州旅游人数和综合收入已由2014年的501.2万人次、22.58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003.15万人次、46.78亿元,实现“井喷式”增长。甘南州的旅游旺季一般在6月份才开始,但是今年1月至5月,全州已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27.75万人次,同比增长21.2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01亿元,同比增长24.8%。俞成辉告诉记者:“近年来,甘南州没有新建一座水电站,没有开发一座矿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的共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甘肃甘南:“环境革命”带来“绿色升级””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805/5496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