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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吃得安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091
内容摘要: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按照《沈阳市食用农产品提升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按照《沈阳市食用农产品提升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沈阳市将投入大量资金,对全市135家封闭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一室一屏”(快检室和电子显示屏),快检结果及时向百姓公示。

据悉,沈阳市食药监局率先在全国制定实行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标准》《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标准》,这是沈阳市创城工作的一大亮点,为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沈阳市农经委开创农业投入品创新监管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农药产品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二维码溯源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制度。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审查并颁发证书的农药经营单位968家,备案农药商品3002个,累计粘贴二维码86.9万个。

在检测体系上,建立市、县、乡、基地四级检测体系。全市共有检测机构67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9个,乡级57个。在执法体系上,建立了市、县两级“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在监管体系上,建立了市、县、乡、村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研发了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向乡、村两级拓展和延伸。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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