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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豆上保险卖出好价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黑龙江日报  浏览次数:82608
内容摘要:嫩江县是全国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唯一试点县。嫩江县政府与浙商期货、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尝试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保险
 

 

嫩江县是全国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唯一试点县。嫩江县政府与浙商期货、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合作,尝试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保险+期货/期权”,利用期货和保险功能共同保障农民利益助农增收。今年,22家大豆种植合作社参保大豆1.45万吨,保费每吨171元,共缴纳保费247.95万元,切实帮助农民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

6月30日,在嫩江县前进镇永胜村宝全农业种植合作社,和记者一搭讪,理事长常保全掩饰不住地兴奋:“不到十天的时间,我们合作社参保的1000吨大豆就赚了8万多元。预计到秋天,每吨大豆能赚到150元至200元,这个模式是我们农民的福音啊,不但规避了种地的风险,而且还能帮我们农民增收!”

常保全说的“模式”指的是嫩江县试点推广的大豆价格保险模式。

嫩江县素有“中国大豆之乡”美誉,大豆年产量在60万吨左右,是全国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县。规模化经营后,“低价难卖”现象普遍发生,这成了制约农民增收的瓶颈。从2012年开始,嫩江县政府与浙商期货合作,在嫩江县尝试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保险+期货/期权”,参加保险实现农民损失最小化,并利用期货功能助农增收。

县农业局生产股股长于洪涛说:“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就是要发挥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三农的作用,引导农民生产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这也是国家进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的。”

2015年,嫩江县开始了小规模的试点。旭明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桑旭明是当年大豆+期货的第一批试水者,也是受益者之一。他说,合作社以1000吨大豆进入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的功能获利10多万元,这1000吨大豆相当于每斤多卖了两毛多钱,每吨多赚了100多元。包括宝全合作社、旭明合作社等县域内最大的几家合作社在内,共有11家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参与其中,试点的3000吨大豆当年全部获利。

小试牛刀,收获颇丰。为了让农民利益最大化,2016年,嫩江县政府把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拉进来,并继续与浙商期货深入合作,承担起全国大豆价格保护项目试点任务,成为全国推广大豆价格保险模式唯一试点县。嫩江县还获得了农业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50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三年(2016~2018年度)。2016年,按保费每吨171元计算,共为参保大豆缴纳保费247.95万元。

中央和县级财政补贴的投入,大大降低了参保主体的保费支出,同时,大豆价格保险模式确实发挥了保障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几年来,参保主体获得的平均赔付为每吨121元,部分参保主体通过期货点价,获得了高达每吨360元的赔付。这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试点覆盖面激增。据了解,今年嫩江县的参保主体已扩大到22家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参保数量猛增到1.45万吨。

常保全说:“随着试点的覆盖面继续扩大,将来我要把参保大豆数量增加到一万吨。有了这个价格保险模式,面对国际市场复杂因素的干扰,农民种大豆心里更有底儿。”

真正把价格保险模式变成农民增收的利器,嫩江县下足了功夫。县政府投入3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进行大豆价格保险的保费补贴;先后举办3次讲座,对干部、农民进行知识培训和政策解读;筛选出有示范作用的22家参保主体,覆盖大豆种植面积11.15万亩。此外,还积极组织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会商,逐步完善和创新“保险+期货/期权”的运行机制和农民利益保障机制等。

记者了解到,和去年比,今年运行机制更加灵活了。2017年,每个参保主体都有各自的一张保单,参保主体“进出”时间点自由选择。如果本年度参保主体没有获得赔付,下一年度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将免收参保主体承担的那部分保费,更好地保障参保主体利益。

桑旭明说:“价格保险模式的点价方式活泛了,农民和合作社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今年准备参保的1000吨大豆还没出手,相信还会有高点,到时候我会择机介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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