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6日获悉,山东省今年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万户,优先保障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应保尽保。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统筹资金统一安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因为农村危房改造需要自愿报名,困难群众还要自己负担一部分改造费用,有些困难群众因无力改造而放弃申请。要确保年底前让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上安全房,我省提出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推广菏泽“五个一批”做法:对需要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能固则固”;对自身有改造能力和意愿的危房贫困户,政府按照标准给予改造补助,“能建则建”;对有子女或亲属的贫困户但不愿实施改造的,动员其子女或亲属落实赡养义务,“能养则养”;对无改造能力、无子女亲属的贫困户,由政府通过配建安置、空闲房安置或租赁安置解决住房问题,“能租则租”;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鳏寡孤独,由政府统筹资金“能保则保”。
资金方面,日前,省扶贫办、财政厅、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允许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调整资金用途。
另外,山东省提出要拓宽资金渠道,在中央和省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市县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要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据介绍,临沂市目前已在全省率先全额配套支持特殊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贫困人口不用自掏腰包。同时,积极探索利用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危房改造的经费来源,尽可能让困难群众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住上新房。
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山东省改造农村危房34.5万户,改造后户均面积58平方米,80多万农村困难群众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2016年,全省共改造危房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目前已全部开工,竣工4.9万户,竣工率98.2%。2012年至2016年,省财政5年安排了20亿元省级配套资金。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还将在达到户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补助1000元,连续两年实现了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