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过期农药,或许很多人认为就是变质、失效农药,不能再销售、使用,其实不尽然。农药是一种特殊商品,其保质期是按照正常剂量下对植物病、虫害应达到的预期防治效果确定的。很多过期的农药,只要适当加大使用剂量,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使用,仍然有很好的杀虫、防病效果。
农药毒性大、污染性强,普通消费者不能随意把它销毁。即使是专业的技术人员,采用特殊的技术措施将它销毁,也只能做到尽量减少污染,且销毁代价较大。因此,国家并不提倡将过期的农药都统统销毁,只要没有失效、变质,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销售过期农药,按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若经检验已不能使用的过期农药,显然不宜再销售、使用,只能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
如何辨别农药是否已经变质?
对于可湿性粉剂,取1份,加水200份,盛于玻璃杯内,摇匀后静置一定时间,观察悬浮情况。如果药剂沉淀缓慢,说明悬浮性良好。如遇质量不好情况,在使用前应加入有机硅助剂或0.10%中性洗衣粉,以增加其湿润和展着性。如果可湿性粉剂吸潮结硬块,不宜用作喷雾。
粉剂在保管过程中如果吸潮结块,则需要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不要日晒)、碾碎后才能使用。如果结块比较严重,只能做毒土用。
乳剂农药如果保管不善,可能会出现以下3种情况:
1.结块现象。如乳油已呈不流动黏稠状液体或已结成肥皂状固体,则证明溶剂已大部分挥发,质量已有变化,不能使用。
2.沉淀结晶现象。若将乳油连瓶浸在30℃—40℃的温水中,结晶在30分钟左右能溶化,恢复成透明液体,说明质量尚好,可以使用。若不能溶化,表明乳油质量已有变化,不能使用。
3.乳化性能变化。取乳油1份,加水200份,放在玻璃杯内,摇匀后静置半小时左右,如果上层无浮油,下层无沉淀,中间无明显油珠,说明乳化性能好。如果上有乳油,下有沉淀,10分钟后有分层现象,表明乳剂已被破坏,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