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将分为动员部署(5月)、集中整治(6月-8月)和总结提升(9月)三个阶段来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期间三部门将重点围绕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执法检查和报废淘汰等三大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强化执法联动,推进实施变拖强制报废,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9年(单缸)和12年(两缸及以上),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停止办理检验业务,并通知其所有人在三个月内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自2017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者已公告注销仍上道路行驶的本市变型拖拉机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自2017年9月1日起,各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未主动办理报废业务的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牌证。
近日,南京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共同印发了《南京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5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多月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以全面加大对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力度,努力消除变型拖拉机事故隐患,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消除变型拖拉机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