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2017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任务圆满完成。全省放流规模达58.77亿尾,比上年增加2亿余尾。2016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回捕率为1.77%,实现产量1297.5吨,实现产值18136.7万元,投入产出比1∶11.27。预计今年回捕产量将达到2000吨。
为确保放流质量,加强源头治理,亲本必须来自天然水域,规格为体长18-21厘米,体重90-120克,坚决杜绝“越冬虾”“二代虾”以次充好。对增殖放流中国对虾苗种进行检验检疫,确保形体完整、无缺损、无畸形、无病害,严禁使用杂交种、选育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提高增殖放流苗种质量。